各学院(部):
2025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将于近期开展,此项工作纳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5年5月27日至6月30日。
二、项目选题
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见附件)是近年统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现实问题。每个选题均列示了研究内容、研究期限和资助经费。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025年度重大统计专项申请作如下限定: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重大统计专项,且2025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和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重大统计专项(在2025年5月27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
四、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登录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219.235.135.18/),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项目申报系统,账号采用实名制,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申请人在线填写《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论证活页》。检查内容无误后,可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确认相关内容并签字,经项目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加盖一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印章或一级单位公章),扫描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重新上传签字盖章版的《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6月30日17时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五、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重大统计专项选题进行申请,不能自拟题目;要围绕选题列示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2.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中表1基本信息时,“预期完成期限”按照不同选题的要求填写;“最终成果形式”选择“研究报告”。
3.重大统计专项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字样。
六、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填报
6月27日下午15:00前,请拟申报人员务必登录平台注册并填报申报信息,导出《申请书》(待科技处工作人员反馈《申请书》盖章页后,再重新上传签字盖章版的《申请书》)。
2.校内科研系统提交
(1)6月27日下午15:00前,请拟申报人员务必登录学校科研系统填报申报信息(从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导出申报书上传学校科研系统),请各学院(部)在此时间点前完成审核提交工作。
(2)【请注意】科研系统到申报截止时间后自动关闭,将无法再进行申报、审核工作。如因拟申报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完成申报材料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敬请知悉。请拟申报人员务必认真查看下述的“具体填报方式”说明,降低不必要的工作量。请各学院(部)指导拟申报人员严格按通知的时间进度和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学院(部)的审核工作。
(3)【具体填报方式】OA门户平台(从学校官网界面下面的“快速通道”内“门户平台”登录)——应用系统(综合办事大厅)——新科研系统——科研项目(页面顶端菜单)——项目申报(页面左侧菜单)——查看相应的申报计划——点击“进入申请”——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填报课题申报信息时,请注意下列问题:
①基本信息
“依托团队/平台:若有依托的团队/平台请选择相应的名称,若无依托的团队/平台请选择无。
②成员信息
请填写项目负责人和全部课题组成员的信息。
③预算信息(单位:万元)
无资科研项目:预算经费请填“0”,有资科研项目:预算经费请按申报通知内的经费金额填写,请勿随意填写。
④正文信息
正文信息:“项目概述”和“备注”不需填写;附件信息:“申报书”处需上传《投标书》(附件2)。
【注意】各学院(部)审核时,具体操作方式:点击科研系统界面最上方菜单中的“审核”——点击最左侧菜单的“业务审核”——“项目审核”。如通知内需上传整个学院(部)的《申报汇总表》,请检查完全部申报项目后,选中全部申报项目——点击右上角“批量通过”按钮——在弹出窗口内上传整个学院(部)的申报汇总表,并填写审核意见后提交。
3.纸质版材料提交
6月27日下午15:00前,各学院(部)统一报送《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至科技处523。
【请注意】凡是未按要求在学校科研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或虽在学校科研系统提交申报材料但未经拟申报人员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通过的科研项目,科技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祥芬
联系电话:0531-88117611 15335316500
邮箱:sgysk1@163.com
附件:2025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
科技处
2025年6月10日